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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昨(3)日表示,新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將在今年11月1日施行,新版明確規定只有「陽台」得列入附屬建物面積、建材禁用含有電弧爐煉鋼爐碴,以及增列結構保固項目,由賣方保固15年。

未來建商與消費者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,應符合新制契約規定,建商如有違反,最高處30萬元罰緩。

為保障民眾購買預售屋權益,內政部公告修正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規定

地政司指出,這次契約修正有六大重點:

一、2018年1月1日以後申請建造執照的預售屋,僅限「陽台」得列入其附屬建物面積

二、預售屋建材禁用含有電弧爐煉鋼爐碴

三、明訂水、電、瓦斯管線相關費用之負擔方式

四、增列結構保固項目

五、明確預售屋共有部分項目及其面積計算方式

六、修正履約擔保機制相關用語及擔保公司資格等

經濟日報/提供

經濟日報提供

個人看法:

羊毛出在羊身上,雨遮不計價之後建商勢必將獲利反應在房價上,加上未來爐渣不能作為合法添加物使用,也會增加建商的建築成本

等到2018年1月1日申請建照的建案都消化完之後,新推案的房價應該會有不小的波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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